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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平区“行政+行业”管理服务模式效果凸显

    信息发布者:陈丽艳
    2017-09-15 17:16:50   转载

    当前,律师工作已广泛介入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领域,律师的职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对律师行业发展来说,是机遇,更是挑战,同时,对完善司法行政机关宏观管理下律师行业自律管理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平区司法局在新形势下积极推动律师行业自律管理工作,建立和平区律师工作委员会,“行政+行业”双效管理模式效果叠加,促进了和平区律师行业管理和服务的质效提升,激发出律师行业生机活力,进一步增强了法治和平建设软实力。

    深入调研稳妥推进 打实筹建备建之“基”

    区级律师工作委员会是市律协在各区派出的工作机构,接受区司法局的指导和监督。其工作职责包括: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协助做好对律师的投诉调查和办理,组织律师进行培训和文体活动,宣传律师工作等。区别于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律师工作委员会是律师自律管理机构。

    建立和平区律师工作委员会(简称“律工委”)的动议始于2015年底,在一年多时间的筹备工作中,和平区司法局积极与市律师协会沟通协调,走访兄弟区“取经”,局领导带队深入全区70余家律师事务所调研座谈,就和平区组建律工委事项听取一线律师的意见和建议,掌握了大量的一手资料。先后召开三次工作筹备会,制定成立和平区律工委工作方案,确定了律工委的9个工作部及各部门负责人。先期的广泛调研和周密筹备厚植了律工委工作全面开展的坚实基础。

    2017年4月12日,天津市律师协会和平区工作委员会成立大会如期举行。此次会议标志着律师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双效管理模式在和平区落地,为和平区律师行业快速发展提供了保障。

    履职尽责主动作为 当好律师服务之“家”

    律工委成立后,和平区72家律师事务所的800余名律师有了属于自己的“家”。和平区司法局与和平区律工委一道努力推动从业者的健康成长和行业的良性发展,着力改善律师的执业环境,律师执业权利得到有效保障。

    一是主动探索实践,为律师行业管理找准定位。定期召集主任和委员会,就律工委工作开展研讨,确定了涉及宣传、交流、培训、文化、体育、法律援助和青年律师等方面的13类专项活动规划。同时,赴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进行学习考察,借鉴朝阳区律师协会的发展历程、机构设置和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了和平区律工委工作机制,对于找准发展定位,提升管理水平产生了积极作用。

    二是主动培新育青,为律师队伍发展积蓄力量。和平区司法局历来重视青年律师的培养推介,律工委成立之初,即将青年律师能力素质提升作为推进全区律师行业发展的大事来抓,从教育培训入手,启动“和平区青年律师业务系列培训”工作。邀请中国律师网执行主编和法律出版社应用出版分社社长分别就“我国律师事务所发展的现状及趋势”和“互联网+时代的法律服务创新之道”做了专题讲座。同时,建立青年律师论坛,邀请区属律师为主讲人,为青年律师就法律文书写作、青年律师规则和发展、大数据检索等内容进行“现身说法”,帮助青年律师制定职业规划,倾听问题和需求,这种好用、实用的培训课程收到良好效果。

    三是主动协调联动,为律师权利维护提供保障。和平区司法局致力于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为律师在和平区的执业活动提供制度保障。协调区检察院联合下发《关于切实保障律师依法履职协调配合的意见》,依法保障律师在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各项合法权利。协调区人民法院出台维护律师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实施细则,从投诉机制、申诉控告机制、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处置机制等方面对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作出规定,进一步畅通了律师申诉和控告渠道,保障了律师执业权利行使。

    四是主动开展活动,为律师行业凝聚团结共识。和平区律工委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将律师公益服务与律师团队建设有机结合,组织开展各类团体共建活动,凝聚了和平律师团结发展合力。和平区律工委组建“和平法律服务团”,开展志愿活动。法律服务团近40名律师参与“绿色全运法治同行”法治宣传活动,与天津全运会女子柔道队签订法律服务协议,为运动健儿提供长期法律服务,为天津全运会作出贡献。为弘扬全运精神,开展全民健身,组建“和平区律师足球队”,丰富了和平区律师的文体生活,扩大了和平区律师的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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